日前,河北省住建厅,省发改委联合印发通报,在石家庄市,邢台市初步考核基础上,经省住建厅,省发改委组织专家预审,现场考核,综合评审及公示,决定命名正定县,沙河市,威县,邢台市任泽区,巨鹿县5个县为河北省节水型城市至此,河北省省级节水型城市达16个,国家级节水型城市达9个
通报要求,相关地区要加强城市节水工作,进一步巩固城市节水工作成果,组织所辖县对照国家级,省级节水型城市标准完善各项城市节水制度措施,增强全民节水意识,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。
2021年以来,结合地下水超采严重及水资源短缺的实际情况,河北省修订了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,印发了《河北省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》《河北省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》,提高了再生水利用率等考核指标标准,将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向县城延伸,组织各地加快推进节水型城市创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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